图书馆关于认领个人占座物品的通知
各位读者:
图书馆是全校师生自主学习的公共区域,每位读者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利,为创造文明舒适的阅览环境,图书馆已于上学期期末对各自习室的占座物品进行了彻底清理,所清理的物品已统一存放在指定区域。如需领回占座物品,请携带有效证件(身份证或学生证)于规定的时间内到图书馆指定地点领取,具体安排如下:
1.时间:3月11日-14日(8:30-11:30,14:30-17:30)
2.地点:二、三楼自习室的占座物品,请到103室领取;
四楼考研室占座物品,请到410室领取;
五楼自习室的占座物品,请到504室门口领取。
读者领回自己物品时,需在《占座物品签领表》上登记。逾期无人认领的物品,图书馆将作无主物品废弃处理。
图书馆阅览流通部
2024年3月5日